第四十九章 王朴现身(1 / 2)

明贼 五味酒 3232 字 1个月前

骑大马的不一定都是好人,如果这个孩子有幸成人,想必这一幕将会让他铭记终身。仅仅几十骑鞑子兵便敢直冲入河谷,横冲直撞,随之寒光乍闪,马刀出鞘,不及躲避的人被砍了个肢残臂折,鲜血四溅。

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人们都惊呆了,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但好在这伙鞑子骑兵来去匆匆,他们仅仅蜻蜓点水般的在人群中冲了一下,便返回河谷之上的坡顶,打马消失在东方。

这个小小的插曲在雄心壮志的曾敢心头蒙上了一层不祥的预感,但紧接着昨晚派去跟踪李信的人赶了回来,并带来了一则让大伙兴奋不已的消息。

李信带着人攻陷了肃宁城。

这让曾敢原本重挫的信心猛然又提升了一大截,既然李信带着几百人都能打下县城,自己手握上万人,又有何惧?刚才不过是被鞑子打了个措手不及而已,如果摆开了阵势,真刀真枪的干上一架,谁赢谁输还未可知呢。

在这种毫无理由根据的自信心催使下,曾敢带着人终于赶到肃宁城下,但他却惊讶的发现了一支长长的不见首尾的队伍。对于此曾敢再熟悉不过,分明就是押运财货人畜的队伍。

自己曾受过的苦,自然是感同身受,曾敢没有半分犹豫,大军不做任何停留的直冲过去……

最后落得如此下场是曾敢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幸存的百姓哪里还愿意在这尸山血海中多停留片刻,一旦缓过来之后都纷纷逃离此地,不过眨眼功夫便走的干干净净。曾敢一时间万念俱灰,长闭双目,泪水汩汩流下。李信虽然痛恨他为了建功立业的驱使而使近万百姓无辜惨死,但毕竟是出于想为这个天下做点事情的初衷。不忍心见他如此消沉下去,便想激他一激。

“曾小兄,你倘若如此便死了一颗拳拳心,便是连我这武人都瞧你不起!”

曾敢双目依然紧闭,似乎一切都于他无干,李信见他没有反应继续道:“不如随我去一同杀鞑子,你每杀一人,这满地忠魂便瞑目一人!等何时够了一万之数,就可以功德圆满,岂不好?”

曾敢突然有了反应,愣愣的看着李信。

“我害了这么多人,你,你还敢收留我?你就不怕我在害了你?”

李信笑道:“只有犯过错误的人,才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你是聪明人,我相信!”

曾敢呆滞麻木的眸子里终于起了波澜,继之便是惊涛骇浪,一把抓住李信双手激动而又恳切的说道:“承蒙将军不弃,曾敢愿入高阳军,敢不效死!”

看着眼前这个由万念俱灰转而又慷慨激昂的年轻人,李信知道他的一腔热血又回来了,这时代的读书人身上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毛病,但这一腔热血所散发的光辉足以掩盖任何缺陷。

“但有言在先,入我军中只能从军卒做起,你本是有功名之人,可能受的了这苦?”

李信不缺少什么文人做谋士,也不需要做样子敬重读书人以此笼络庞大的知识分子团体。他需要的人才很简单,就是能够踏踏实实做实事的人。而那些满口圣贤,张嘴道学,闭口义理,实事半点不做,整天拿着大帽子压人的大文士,他绝对是避之唯恐不及的。

曾敢身上有这种人的影子,一样招李信讨厌,所以他决定让其走军卒做起。

“如何受不得!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

听曾敢又要长篇大论,李信连忙摆手。

“得得得,你能受得了最好,从今往后你就是我李信的亲兵,第一个亲兵!好好干,以后人马多了,你就是我的亲兵队长!”

说罢,李信拍了拍曾敢的肩膀,但总觉得好像还漏了点什么。

“对了,你是有功名的人,不知是秀才还是举人?”

提起功名,这是曾敢自信与骄傲的源头,他得意的回道:“秀才!”

李信哈哈大笑:“原来才是个秀才,那你牛个什么劲?连举人都不是!穷酸秀才,穷酸秀才就说的是你们这一群人。”

原本洋洋自得的曾敢被李信一顿嘲笑,一张脸都憋成了猪肝色,他如何能去解释,这个秀才得来是如何的不易,那些沉浸在考场中的人们,有多少人直到头发花白才得了个秀才功名。并且得了秀才便可见官不跪 ,其身份地位是你一个武人奋斗终生恐怕也难以企及的。

李信何尝不知道这些,他就是想将曾敢身上这些不合时宜傲气打掉,让他变得接地气,然后踏踏实实给他做亲兵。话说,秀才老爷给丘八做亲兵,有明一代,他李信应该是蝎子粑粑——独一份了!

等李信笑完,曾敢的脸色也从猪肝色慢慢恢复正常,然后期期艾艾的道:“李将军,既然我入了高阳军,是,是否也该发下兵器?”

曾敢虽然也曾指挥“千军万马”但他那时向往的是诸葛亮一般,羽扇纶巾,挥斥方遒,运筹帷幄,决胜千里。根本不屑配上一柄武人才用的雁翎刀。身为读书人的他是要佩剑的,但剑这种东西到了明代,实用性几乎已经丧失殆尽,想在战场上找到一柄还当真不容易,是以便一直赤手空拳。

但现在不同了,既然做了最普通的军卒,便得有一把趁手的家伙,李信命人取来一把雁翎刀交给曾敢。正打算交代一些注意事项,却见陆九神神秘秘的赶了回来。

陆九厌恶的瞅了一眼曾敢,随即便将李信拉倒一边,低声道:“十三哥,在俘虏中发现了一个重要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