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要买林氏集团(2 / 2)

金莎莎清了清嗓子,声正言辞,毕恭毕敬的介绍道:“坐在你面前的是金山市首富之子,韩家韩大少”

知道了韩大伟的背景,沈七夜摇头更加厉害,金山市的gdp确实比东海市要强,韩家的背景或许也比黄天雄厉害,但只是一市首富的儿子,沈七夜确实无需放在眼里。

“你若是一省首富之子,还有资格坐在这里跟我说话,夜郎自大罢了。”沈七夜摇头说道。

韩大伟脸上顿时露出一个大大的懵逼啊

沈七夜能打败保镖,说明他身手过的去,这是他单刀赴会的资本。

他敢直面自己这个首富之子,说明他在东海市小有能量。

但是,沈七夜竟然说到只有一省首富才有跟他说话的资格,他是在吹牛逼,还是真有这么牛逼

韩大伟可不是什么白玉堂那种纨绔富二代,他是首富之子,是黄海城那种城府极深的人,当等他与沈七夜目光对撞的那一刻,他断定沈七夜是在吓唬人。

毕竟他在网上渠道找到的林氏集团资料,只是一家区区一千万的小公司,沈七夜又能强到哪里去

“口气倒不小,但你在我韩某人眼中又算什么东西”韩大伟歪了歪脑袋,狞笑的看着沈七夜说道:“信不信我说一句话,让你跟你公司的员工,全部走不出金山市。”

放下一句话狠话,韩大伟准备叫人,给沈七夜点颜色瞧瞧。

“好。”沈七夜点头说道。

韩大伟嘴巴一裂,如同一只奸计得逞的烂蛤蟆,放声大笑:“哈哈哈,早这么痛快不就没事了吗,说吧,就你那个小破公司值多少钱”

说着韩大伟麻利的掏出支票本,准备让沈七夜当场交割。

沈七夜平淡无奇的拿出一根手指。

“一百个亿你若买,我便卖”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