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一人战一城,善!(2 / 2)

好吃好喝招待,不代表他不能以别的手段报复,比如杀了那只给番邦男子敲锣打鼓的白猿什么的。

叶重走后,李云潜背负双手,阴着脸看向西方。

白风离开前讲他那个徒弟脾气暴躁,现在看来何止暴躁,这是一来就要搞个大新闻啊。

也是,南庆这些年大胜北齐,慑服南诏,威压东夷,频击西胡,师父白风一人一剑夜入皇宫,杀太后,迫皇帝服软,为西胡出了一口恶气,当徒弟的又怎么可能什么都不做,真的去扮一个彬彬有礼的访问学者。

什么样的将领带什么样的兵,什么样的父亲教出什么样的儿子。

想到这里,李云潜看向东宫。

至于为什么特地让叶重来御书房叙话……看结果就知道了。

要给对方一个深刻教训的人是叶重,叶流云的侄子,而他的主张是怀柔,尽管来人做了对太后大不敬的事。

至于叶重会不会听令,或者说分寸拿捏得到位不到位,那就不是他的问题了。

那一夜,白风不是说了,让皇城外的人好好磨磨徒弟的性子嘛。

……

“大胆蛮夷,无耻无礼无德,我国丧期间披红挂彩,嬉笑娱乐,尔之所为,上不敬苍天,下不恭大地,中间欺我庆国臣民,实乃罪大恶极,其行当诛、其心可戮。”

一名面黄肌瘦,穿着打满补丁的青衫的书生拦路,义正言辞,怒目戟指,痛斥楚平生的恶行。

楚平生注意到一个细节,青衫书生袖口的补丁是红布打的,虽举指怒斥他之行为,从中指到小指却一直攥着袖口,不让红布补丁露出来。

不等主人说话,兰陵王蹬鞍而去,毛茸茸的手紧握成拳,砸向穷酸书生胸口。

便在这时,就听见远方“呜”地一声,一柄长枪由看客头顶掠过,直射兰陵王胸口。

吼!

白猿大吼一声,左手捶地,右手变招,一拳打出,硬刚枪尖。

咔嚓!

枪尖应声而断,连带着后面的枪身都被震成木头渣子,噼里啪啦落下,打得看客四散逃命,那穷酸书生两腿哆嗦,膝盖向内弯曲,却兀自硬挺着,维持立姿。

这时长道另一边传来密集的马蹄声,轰隆作响,枢密院正使叶重带着守备师的骑兵奔行而至,刚才刺向白猿的长枪就是他丢的。

庆帝让他留番邦人一命,却没吩咐他轻饶白猿。

吼!

吼!

吼!

兰陵王暴怒而去,脚在布料店的牌匾一蹬,咔,牌匾爆裂,它却化作一道白光,丝毫不畏奔腾的骑兵团,朝着叶重一掌拍出,正是楚平生昨日才教会它的降龙十八掌第五式震惊百里,也是这套掌法里威力最强的一招。

狂风暴起,周围铺面堆放的杂物乱滚,六味居门口的酱菜坛子全碎,红的,黄的,褐的,酱汁与底汤流了一地。

楚平生看得微微点头,心说兰陵王在学以刚猛霸道为特点的武功时天赋奇高,就这降龙十八掌的威力,如果自己没有【大乘极乐天魔体】的特效加成,同等内力水平下,威力怕不是要弱它两三成。

而缺点也有,那就是兰陵王练的刚猛武功越强,性子就越凶狠暴虐,此时的它对比在锦绣谷第一次见时,近乎两个极端,这一点在倚天屠龙记世界光明顶一战时,它将胡凤英的头和脊椎生生扯出便可见一斑。

不过无所谓了,它再暴虐也是对敌人,谁养条藏獒不希望它凶猛威武啊,见到泰日天都要缩主人屁股后面呜呜低吠的那种,还不如早早杀了吃狗肉。

早在长枪被白猿一拳崩碎时,叶重就狠狠地吃了一惊,全未料到这畜生凶起来有碎石崩铁之能,及见这招气势磅礴的雄浑掌力,那真是后脊梁骨的凉气都冒出来了,脑海中闪过三个字——“九品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