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3章 坑孙子的(1 / 2)

国际体系中古今相似,如果要以维持和平为衡量标准,大家会发现,在处理实际问题的时候,进贡体系是更优越、更有效得多。之所以大力主张国和国之间地位平等,主要是担心只要有不平等,大国就会欺负那些小国。

但是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无论是强汉、盛唐,还是所谓的弱宋,周边的藩国间可以说少有冲突,那就是因为有中国这个老大,因为存在这不平等关系,这就意味着有了可以替自己做主的人,有了大家一致认可的仲裁权威。

所以只要外藩们承认中国是老大的地位,接受中国的册封和赏赐,它也负责保护这个小国家的安全,各方面优先考虑这个小国利益,甚至都不会去干涉藩属国的治理,更别说还有兴趣去占领他们的国家,所以他们非但没有欺负藩属国,反而还会为藩属国提供很多安全保护。

当然,进贡体制已经湮灭在历史中,以后也绝没可能再恢复这种体制了,而赵昺却知道在现代的国际政治中的实质上,在很多区域依然还存在进贡体制的影子。由此可见,但凡这种国与国之间实际上的不平等,存在有一个当家作主国家的地区,反而基本都比较和平。

既然政治上有利,经济上获利,为何海贸最为繁盛的宋元都曾试图进行海禁,赵昺觉得宋元两朝海贸极为发达,但由于私人海商往往漏税、逃税,贸易量巨大的同时,国家获利甚少,觉得做得是亏本买卖。因此宋、元两朝都曾尝试过海禁,结果却因为政府控制力不强而作罢。

而明朝曾经遣郑和六下西洋,除了政治上的原因外,其实本质还是为了扩大海上贸易,但后期要实施严格的海禁政策呢?赵昺想来想去,他发现主要原因竟是被某些人玩儿坏了。

赵昺知道明史关于“有贡则有赐”的记载又很多。一般在通常情况下明的回赐值要比日本的贡品值高出一至四倍,有时甚至高出十余倍,除了贡品和使节们的自进物外,还有朝贡使节和船员水手们带到明朝出售的附载物,明朝收买部分商品的货款叫给价,给价往往也高出市场同类货物价格的一至四倍,甚至更高。

另外明朝在迎送朝贡人员,为其准备衣依住行方面也耗费了巨大开支。朝贡使团自到大明起到回国止,不仅口粮、延途开销等,而且进京贡物的往返一应脚力,全由明政府供应,甚至回国途中口粮也拨给三十日份。所以从明朝的回赐、给价以及对朝贡使团种种的优厚待遇中,朝贡使团摆明了在明朝得到了大量的经济实惠。

在世人的认知中朱元璋的出身在历代开国皇帝中最屌丝,但赵昺发现他老人家搞朝贡贸易可不是打肿脸充胖子,而是有暴利需要。其的朝贡贸易是中央政府垄断的不平等交换,且中间的套路极多,可谓是即挣足了天朝大国的面子,自己也落了实惠的。

朱元璋时代的朝贡使团带有贡品,大家都知道,且要光是看这部分贡品和回赏,明朝肯定是赔本的,不过朝贡使团往往还带有超过贡品价值十几倍的“附至货物”,明廷占便宜的地方就是“附至货物”贸易。朱元璋霸气地规定这些“附至货物”的六成明廷包圆了,外邦使节、商人们就不用另外找销路了。

而如果外邦使节觉得明朝政府人傻钱多,那他才是很傻很天真,因为如何付账是朱元璋说了算。不但付款方式是价格他说了算,如何结算也是自己定义,可谓是超级霸道的帝王买家。

比如明朝国内一斤铁的售价是五十文钱,明朝付给朝贡使团的价格却是一斤铁三文半钱;明朝国内一把普通大刀的价格是六十二文半钱,日本进口倭刀的价格却被明朝硬性规定为三十七文半钱;明朝国内一斤胡椒百文,而收购使团的胡椒价格仅是三十五文钱。

朱元璋还特意规定买这些货物,货币只占一成,其他九成用绢或者其他实物抵扣。早年明朝中央政府给予的货币其实是官方比价的纸钞,完全没有贵金属储备金,老朱家想印多少就印多少。明朝政府抵扣的绢也非常“坑人”,国内售价在二百余文到六百文间波动的一匹的绢,明朝政府愣是弄出了千二百文的售价。

所以使团购买了明朝货物,明朝政府都涨价了十几倍,明政府可特别规定使团买东西要么要真金白银香料付账,要么接受明朝官方的“坑孙子价”。朱元璋父子这么宰人,可外邦使者还是抢着上供,其实正是因为和中国贸易依旧存有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