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蚊子再小也是肉(1 / 2)

苏皓录了几遍《东风破》,一点一点寻找自己歌声中的问题,逐步改进。

不过在录音室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慢慢修改歌曲,比如你这一边唱的全是垃圾,唯独一句歌词唱的很不错,那么只要把那一句提取出来就好。

如果录音师手段了得的话,哪怕只是一个ktv级别歌手,也能弄出职业歌手的水准。

当然,现场唱那绝对会暴露的不要不要的,所以说不少歌手连开演唱会都要假唱,就是因为两者水平差距很大,普通人都有可能听出来不对。

苏皓歌唱水平还行,还有技能+11,总算是有点专业水准,虽然不能跟天王比,但是也是合格。

这让他修改时候轻松了一些,不过就算如此,弄完所有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二十了,超出了时间限制足足二十分钟。

“真是的,如果可以的话,还是找乐队轻松的多,效果还会好不少”苏皓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可惜,乐队怎么都不可能不知道苏皓自己写的歌,一首两首也就算了,数量一多起来

人们可以接受大师的全能,却不能接受全能的大师!

一个高中生怎么可能弄出这么多的歌曲?你又没学过!

那样苏皓都要不得安宁了。

所以他也就是想想,没打算找什么乐队。

走出录音室,看了一眼时间,苏皓才发觉自己已经超时了二十分钟了。

“额抱歉,你们用吧,我用完了。”苏皓摸摸脑袋道。

贝斯手:“没关系,我们不急的。”

鼓手:“你慢慢来,音乐是要精工出细活。”

看着那热情的众人,苏皓一脸懵逼。

刚才叫着自己很忙,让自己赶紧滚蛋的人真的是他们吗?

“咳咳,那什么,小哥,我有点事情想请你帮忙。”黄源咳嗽一声,道。

“事情?”

“恩,我想买下你那首《我的麦克风》的使用版权。”

不仅仅是黄源,连黄毛等人的眼睛都盯着苏皓,等待他的答复。

唱歌自然是黄源唱了,但是伴奏那不就是他们乐队的事情了?

苏皓闻言,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卖歌?

这感情好!

“你出多少?五十万?四十万?还是三十万?”

黄源:“”

做音乐的,不应该很有高雅气质的吗?

这个怎么看都已经掉进钱眼里的少年,真的是唱出刚才那首歌的人吗?

“不用那么多吧,我只是想在一个节目的比赛里使用,一次性的版权。”黄源苦笑一声,解释道。

“比赛?”苏皓摸着下巴。

“恩,芒果tv的《天籁之声》我报名了这个节目。”

黄源细细解释,同时也把自己的身份说了一边。

原烟火娱乐签约艺人,在歌唱界也算小有名气。

现在因为跟公司发生矛盾而解约,准备在寻找下一家娱乐公司。

参加《天籁之声》的原因很简单,他想提一下自己的身价,找一个好下家。

苏皓点点头,芒果tv也是大型电视台了,虽然那《天籁之声》的节目他没听过,但是想来应该不会差。

不过

歌唱比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