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叫投鼠忌器。
陈思梵不怕秦风的大火,可秦风总用火烧他,他和朱雀会缺氧,在山上呆久了很难受。
他下山时发现辟火珠颜色黯淡了不少。
似乎辟火珠抵御大火的能力也有限。
他把孙明月抓走,秦风便不敢用大火烧他了。
自己人在他手里,秦风不管手下放火,会让其他营首们心寒,秦军的士气会越来越低迷。
一支军队能否战无不胜,主要还是士气。
孙明月是个人才。
陈思梵有心把她招揽到麾下,正好趁机劝降。
“哥,你抓到了一个人质?”看见陈思梵趁乱逃了回来,朱雀一脸吃惊。
“是。”陈思梵说。
他松开了孙明月的手臂,静静的看着孙明月。
这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儿。
个子很高,干净秀气。
气质文质彬彬。
昨天秦风和陈思梵打了一天一夜,连放两场大火都烧不死陈思梵,秦军内部传言陈思梵修炼了无字天书里的武功,已经是修仙级高手,实力几乎与神仙相当。
孙明月刚刚被他一招打倒。
被抓来后,看着陈思梵的眼神有点紧张。
感觉他不是人。
“要不要加入我?”陈思梵问。
“你说什么?”孙明月一脸吃惊。
“你知道秦风是什么人,他背叛过我。他是个小人,你为北美做过事,知道北美是怎么样的人,他们过河拆桥,不是好人。你离开北美,为秦风做事,其实还是为北美做事。”陈思梵说。
“而我代表的是南美,你不如加入我,为我做事。”
“你开什么玩笑?你现在已经被秦风包围了,随时会被秦风杀掉。你自己都自身难保了,还有心情招揽我?”孙明月一脸吃惊。
“我被他杀掉了吗?”陈思梵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