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百媚(1 / 2)

她千娇百媚 慕吱 4149 字 11小时前

因为那根糖葫芦, 画水也从楼上下来了。

她个子小小的, 被沈放抱在怀里,乖巧地叫人“二哥, 朝夕姐。”

之前在钟念的婚礼上, 朝夕和她见过面,也知道她是学医的, 也在市立第一医院上班,只不过是另一个科室, 两个人从没见过面。

沈放、梁亦封、季洛甫和陆程安四人聊着天。

朝夕和画水低声说着话, 都是一个医疗系统里的,自然也有着共同话题。快到饭店的时候,画水突然想到什么,声音带着惺忪的鼻音, 说“朝夕姐, 最近流感爆发,你在医院小心点儿,我就是不小心所以才这样的。”

朝夕点点头“好,我会注意的。”

吃饭中途, 沈放接了个电话。

电话挂断之后,他问陆程安“二哥, 你晚上有事儿吗, 帮我去下会所。”

“怎么”

“林家那位在那儿, 我得过去见个面, 把合同的事情给敲定了, ”沈放看了眼画水,“但画水不是生病了么,我不放心他,二哥,要不你顺道帮我去了,林家那小公子我记得和你关系挺好的,以前总跟在你身后叫你二哥来着。”

陆程安“叫我二哥的多了去了。”

“那也得认你这个二哥才能叫啊不是。”

陆程安犹豫着。

他倒不是不能去,只是还有个朝夕。

在就他左右为难之际,朝夕突然开口“去吧。”

她问沈放“应该挺快的吧”

沈放立马道“很快,二哥过去这合作就是板上钉钉了。原本这合作也谈的不离十了,今儿个过去,就是诚意。”

朝夕爽快点头“那去吧。”

陆程安提醒她“人很多,而且是个酒局。”

“我又不是主角,”她不甚在意,“而且沈放不是说了么,很快就能结束。”

“行,那咱们待会过去。”

但朝夕想错了,原本的主角当然不是她,可她一来,主角就成了她。毕竟这些年她太神秘,活在流言与传闻中,是陆程安念念不忘的人。

陆程安这些年性情大变,又越发的洁身自好。

圈内不少女的都肖想过他,听信了两个版本,对于尹落的嗤之以鼻,这主要来源于他的诸位前任。她们在听到尹落的那个版本的时候无一例外地冷漠发笑,语气很淡,却充满讽刺意味“尹落那样的人真配不上陆程安。”

却也打击那些蠢蠢欲动的女生“听过飞蛾扑火吗,靠近陆程安,只有这样的结局。”

“你就是得到过他所以才这么说的吧谁不知道陆程安对历任女友都很上心。”

“上心他这个人,哪里有什么心啊。”

却仍旧有人不听劝,想要迎头而上。

但陆程安实在低调,若非必要,绝不出席这些聚会,他身边的人,也都是私交多年。渐渐地,女人心底的躁动被其他男人安抚。

可心底仍旧贪恋着陆程安。

更想着见朝夕一面。

女人么,计较的点无非是那几样。

外貌,身材,家境,学历。

朝夕和陆程安进来的刹那,包厢里瞬间陷入静谧。

那晚的酒吧,大家也不是没见过朝夕。

只是她半蒙着脸,暧昧的光线扫过她的脸,像是一朵在黑暗中兀自盛放的玫瑰;而今,她整张脸裸露在日光之下,这朵玫瑰不同于其他的玫瑰。

娇艳欲滴,带着致命的诱惑。

看人的眼神温和,身上却散发着很淡的疏离冷漠气息。

很快,房间里传来笑声。

“二哥,真是你来了,沈放和我说的时候我还不太信,你竟然会来这儿,”林源起身,迎了上来,语气里满是惊喜,“我之前叫了你好多次你都没来”

“之前太忙。”陆程安淡声道。

林源的视线落在他身边,“这是我要叫嫂子还是叫朝夕姐啊”

陆程安拉着朝夕在他附近的空位上坐下。

他垂着眼眸,面无表情的脸显得尤为寡冷,闻言,勾了勾唇,道“叫嫂子。”

“行,嫂子。”

朝夕微微一笑。

她坐在陆程安身边,听着二人聊天谈事。

朝夕全程都没说话,只安之若素地在陆程安身边待着,她分明没有任何高调的举动,但举手投足之间,都吸引着众人的眼球。

男人们内心惊啧。

女人们则满腹嫉妒。

嫉妒之后,又小心眼地认为,朝夕也不过徒有美色罢了。

私底下开始议论,觉得她被季家赶出这些年,也没听季家任何人提起过,想来应该是在国外的野鸡大学就读。

因此,大家的心里又好过不少。

今天这个聚会梁亦封的堂弟梁祺也在。

他参加过梁亦封的婚礼,自然也见到了朝夕。那天婚礼上的人他都认识,唯独朝夕,她穿着一条深蓝色的连衣裙,肌肤似雪,五官精致,不知道是谁叫了她一声,她回眸,朝梁祺这边一笑,笑意潋滟,似含春色。

梁祺的心脏受到重重一击。

他自然四下找人问了。

得到的答案是,那人是朝夕。

并不意外的答案。

传闻中的人间绝色,确实名副其实。

他也从梁昭昭的口中得知,朝夕在他们科室上班,专业态度和技术水平堪称一流。这样的女人,不管是外貌、身材、家境还是学历,不逊色于任何人。

听到这些人嫉妒愤懑的声音。

梁祺冷笑道“她是uc毕业的,学医,和我三哥在同一个科室工作。”

众人瞬间噤声。

大家面面相觑好一会儿,最后刻意又尴尬地清了清嗓子。

然后,有人主动向朝夕示好。

这个圈子本身就是这样,充斥着浮华和浮躁。上一秒还对你露出友善笑意的人,下一秒就能顶着那张笑脸往你的胸口插一刀。

但似乎。

不管到了哪里都是如此。

世界上本来就没什么真心,真心从来都建立在利益之上。

离朝夕最近的女人凑了过来,声音细小,带了几分拘谨,“你好。”

朝夕“你好。”

“我叫陈可怡。”她自我介绍道,“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你好漂亮。”

朝夕抬眸看了她一眼,“你也很漂亮。”

陈可怡莫名地涨红了脸,她捡了一杯酒,“喝吗”

“谢谢,我不喝酒。”

“这个是果酒,没什么度数的。”

朝夕仍摇头,“抱歉,我不喝酒的。”

陈可怡歪了歪头“为什么呀,你酒精过敏吗”

“不是,我酒量不好。”朝夕曾经并不知道自己的酒量,在某次和钟念喝酒之后,她才发现自己根本不是酒量不好,而是根本没有酒量。

不是一杯倒,是两口醉。

而且醉了之后,会耍酒疯说胡话,也是在那个时候,钟念知道了陆程安的存在,知道了朝夕和陆程安之间的婚约,以及喝醉之后的朝夕,卸下盔甲,抱着酒瓶,双眼红彤彤的,跟个得不到糖的小孩似的,“我讨厌他,钟念,我真的好讨厌他”可隔了一会儿,又小声反驳自己,“比起讨厌,更多的是喜欢。”

朝夕在清醒之后忘得一干二净,钟念也没提及这事,只说她耍酒疯,叮嘱她千万别再外人面前喝酒,否则后果不可估量。

上次和江烟喝酒也是意外。

不过好在她只抿了几小口,意识到不对之后,马上就回房躺着了。

陈可怡听完,问边上的人“我记得有人点了可乐,可乐呢”

“这个吧”那人随手一指。

陈可怡顺手拿了过来,递给朝夕“那你喝这个吧。”

因为点的时间久了,包厢内的暖气又太足,里面的冰块已经融化,朝夕接过来,感受到杯壁的温度和她身体温度差不多。

她也没在意,低头喝了一口。

很甜。

不像是可乐。

正好这个时候陆程安谈完事了,转头过来,看到朝夕手里拿着杯东西,她拧着眉,“这个可乐味道好奇怪。”

陆程安闻了下。

“这是酒,”他神色不虞,语气很沉,“谁给你喝的”

陈可怡不知所措“我以为这个是可乐,我不知道那是酒。”

那酒看上去跟可乐似的,实则是四十度的烈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