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民国落魄千金(十)(2 / 2)

“对啊!你们的好祖母刚才就说了,韩氏是我们的妈妈,她欠了债,自然要由我们这些儿女帮忙偿还!”

“我已经‘还’了三千块,剩下了几千块,看来就只能你们来负责!”

龙岁岁就是要把这对姐弟拖下水。

明明债务的事儿,他们才是最该负责的人。

结果呢,就因为郝氏运筹帷幄、把韩氏推到了前头,傅雪如和傅嘉树就神隐了。

他们依然可以在祖母、母亲甚至是长姐的庇护下,无忧无虑的长大。

最妙的是,他们不是直接欠了“卢雪凝”的人情。

中间还有韩氏呢。

卢雪凝的雪庐,卢雪凝以后赚到的钱,都会交给韩氏。

而韩氏呢,再把钱交给郝氏……

傅雪如、傅嘉树是从他们的祖母手中拿到了钱。

他们要感激的人,也只会是祖母。

将来,若是卢雪凝走了“捷径”,遭受到外人唾弃的时候,她根本得不到家人的理解,甚至是感激。

尤其是傅雪如、傅嘉树这对跟她有着一半血缘关系的人,还会跟着外人一起嫌弃——

你怎么能自甘堕落?

你丢了我们傅家的人,玷污了我们傅家的门第?

什么?

钱?

呵呵,我们可没有从你手里拿到过一分钱。

我们是祖母、是母亲养大的,家里的债务,也是两位长辈想办法补上的!

至于你卢雪凝,你就是个不知廉耻的下贱女人!

这大概就是“长姐”的悲哀,哪怕肩负起了母亲的责任,也终究不是母亲。

需要付出、牺牲的时候,就是“长姐如母”。

想要行使“大家长”权利的时候,就会被告知“你凭什么?你不过是个姐姐,你又不是亲妈”!

是啊,不是亲妈,尤其是在亲妈还活着的时候。做姐姐的,又何必逞强,非要把属于母亲的重担,揽到自己身上?

龙岁岁现在要做的,就是要让傅家回归正常的秩序——

谁欠债,谁还钱。

谁与债务人有直接关系,那就由谁来肩负该有的责任。

谁的儿女,谁来抚养。

“规矩”不能乱。

人,不要轻易当圣母,“越俎代庖”的承担不属于自己的重担!

既得利益者,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更不要揣着明白装糊涂。

傅雪如、傅嘉树年纪还小?

是,他们确实年纪不大,可他们的父母都没有顾及这一点,卢雪凝一个姐姐,又何必顾及太多?

龙岁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绝不做“费力不讨好”的蠢事!

“卢雪凝,你闭嘴!滚!你赶紧滚!”

“韩氏,你现在就去报社,发表声明,立刻跟卢雪凝断绝关系!”

郝氏本就容不得有人污蔑自己的儿子。

龙岁岁倒好,一而再再而三的对傅兴邦鞭尸,如今更是对着傅雪如、傅嘉树这对姐弟胡说八道。

做儿女的,要孺慕、尊敬自己的父母、长辈。

郝氏希望自己的孙子孙女们,能够无比敬爱、追忆他们的父亲。

而不是像现在这般,被“外人”泼脏水,继而破坏掉儿子在孙子孙女心中的形象与地位!

卢雪凝就是个扫把星、搅家精,必须赶紧赶出去。

龙岁岁挑眉:“老太太,别急着赶人啊,先把那三千块大洋的事儿说清楚。”

真当她愿意留在傅家这个大泥潭啊。

郝氏被气得胸脯剧烈起伏,“写!赶紧的,韩氏,你给这个白眼狼写个断亲书,注明那三千块大洋的事儿,然后断绝关系。”

断亲书,一式两份,韩氏和龙岁岁一起签字画押。

写明是韩氏偷偷抵押了雪庐,套现了三千块大洋。

又注明,“卢雪凝”出于孝顺,将三千块大洋当做对韩氏的养老费,一次性给付。

母女两个恩怨两清、互不相欠,以后断绝关系,再无往来!

韩氏握着笔的手都在发抖。

但,她又迫于婆婆的淫威,不得不屈从。

她一边签字,一边默默的流眼泪。

最后,按下手印的时候,她更是哽咽着对龙岁岁说:“雪凝,是妈妈对不起你,你、你以后——”

韩氏很想说,以后若是有什么困难,可以来找她。

龙岁岁却抢先一步说道,“妈,我知道,我明白您的意思,你放心,我们既然签了断亲书,那以后就再无关系。”

“我若是无处可去,或是遇到了什么麻烦,我都不会来麻烦您!”

哈哈,终于摆脱这一家子的吸血鬼了。

还不是自己叛出家门,而是被赶出去的!

她不必背负舆论的重压,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