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狗血淋头,无言以对(2 / 2)

乱清 青玉狮子 1857 字 2个月前

说到这儿,笑了一笑,转了话头,说道:“今儿‘叫起’,‘上头’话赶话的,把曾湘乡扯了出来,我看,当年在籍守制的事儿,曾湘乡确实是小心过逾了!我记得,当时就颇有人不以他此举为然,嗯,似乎,左季高就是其中一位?”

他转向郭嵩焘,说道:“筠仙,这个事儿,你应该比较了解,是怎样一个情形呢?”

郭嵩焘说道:“王爷说的不错,当时,左季高给曾涤生写了封信,这封信,曾涤生拿给我看过。”

顿了一顿,说道:“我记得信里是这么说的:《纲目》一书,于夺情题后一事,总以其人所处之时地为断,所以重纲常、维名教而警偷薄之俗也。至‘金革之事无避’一语,经义直截了当,更无可疑。诚以兵礼、丧礼同一凶事,并无所谓希荣忘哀之念;而干戈之际,事机急迫,有万不能无变者。顺乎天理之正,即乎人心之安,则世俗所谓‘夺情’者,乃圣贤所谓‘遵礼’,又何拟议之有?”

《纲目》,指的是《资治通鉴纲目》。

关卓凡赞道:“‘顺乎天理之正,即乎人心之安’——这句话说得好!‘世俗所谓“夺情”者,乃圣贤所谓“遵礼”’——说的更加透彻!怎么样,曾湘乡看了,有什么反应?”

郭嵩焘微笑说道:“曾涤生苦笑着说:‘狗血淋头,无言以对。’”

几个大军机都是一怔,然后“哈哈”一笑。

至此,曹、许、郭三人虽未明确表态,但是丁忧守制期限缩短、夺情范围扩大的基调,已是定了下来。

许庚身提出了一个疑问:父母去世一年之后,即第十三个月,行小祥之祭;去世两年之后,即第二十五个月,行大祥之祭;隔一个月,即第二十七个月行禫祭,即“除服之祭”,孝子女脱去素服,“守制”结束——这三个祭祀的时间点,可不是朝廷说变就能变的,如之奈何?

关卓凡说道:“到了小祥、大祥、禫祭的时候,给假就是了,来回奔波,辛苦是辛苦些,不过,总好过整三年不入直吧。”

许庚身又问:这个事儿要不要“交议”?

关卓凡微笑说道:“这就不必了。如果‘交议’,怕是没有多少人赞附的。”

有一句话不大好说:你们三位尤如此,何况别人?

还有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交议”,自然是没什么人敢公开“赞附”的,可是,丁忧守制的“改益”木已成舟后,大约也不会有多少人,真心实意的反对的。

原因很简单:台面上,一个个慷慨激昂,老爸老妈殁了,恨不得哭死过去给你看;可是,有几个为官做宰的,真愿意交回这顶乌纱帽,回老家去守什么“三年之丧”啊?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