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六章 火力全开(1 / 2)

乱清 青玉狮子 1952 字 2个月前

禁缠足这个事儿,从上回厉禁旗人缠足的上谕明发始,就有苗头了,朝野上下、京城地方,各种各样的说法,流传已久,大伙儿都不算太意外。只是,以前,“只闻楼梯响”,现在,“终于人下来”了。

当然,意外还是有的——人们都没有想到,从楼上下来的人,打头儿的,竟然是李鸿章。

首倡禁缠足,明显是个吃力不讨好的事儿,李少荃呢,可是“无利不早起”的人,他怎么肯来兜搭这个活计呢?

明白人是有的:正因为李少荃是“功名底子”,无利可图之事是不会做的,才说明,首倡禁缠足,虽然“吃力”,却未必“不讨好”——可能不讨某某某某的好,却一定是讨“上头”的好,就是说,禁缠足,是“上头”的“成案”,且李某人相信,“上头”推行此案的心意已决,乃上下默契,或自告奋勇,或领衔受命,打响了这第一炮。

李鸿章的身份也是很适合干这个活儿的:禁缠足主要针对汉人,他是汉员之佼佼者,由他“首义”,自然比由旗员倡言更有说服力,较之由“上头”直接压下来,也显得更加“俯从众意”。

李鸿章还有一桩优势,是别人不具备的:李太夫人是“天足”,由他来请禁缠足,就裹了一层“纯孝”的金钟罩,理直气壮,谁也不敢轻易攻讦他。

不过,如果违禁,该怎么处罚。李鸿章的奏折。一字不着。以“黜陟大权,操之于上,非臣下所敢妄议”,一语带过——这是他聪明的地方,他并不愿意真得罪人。

“上头”将李鸿章的折子“交议”。

该怎么“议”呢?

说缠足是好事儿,缠足的女子,个个舒心畅意?

这种话,脑筋最死、脸皮最厚的人。也说不出来。

“上头”在这个事儿上的取态,大伙儿是心知肚明的;另外,顺治二年,康熙三年,朝廷都曾颁旨,严禁缠足,某种意义上,“禁缠足”,也算“祖制”,所以。明着反对,恐怕是不行的。那么,师康熙七年王熙的故⑦¢dǐng⑦¢diǎn⑦¢小⑦¢说,.2@3.∨o< s="arn:2p 0 2p 0"><srp p="/aasrp">s_();</srp></>智?

康熙七年,左都御史王熙上折,以为康熙三年的规定,严苛过甚,刁民诬攀妄举,牵连无辜,请“驰缠足之禁”。

可是,现阶段只是“交议”,禁缠足并未正式实施,不管法例如何规定,先就一口咬定“严苛过甚,刁民诬攀妄举,牵连无辜”,说服力不强吧?

反对者议论未定,支持者连连发炮了。

第一个上书支持的,是一个叫崇佑的满洲御史,他的折子,本身平平无奇,自己的话,寥寥无几,真正有力量的话,都是搬别人的,包括顺治二年的世祖、康熙三年的圣祖、以及上一次厉禁八旗缠足的两宫皇太后的“圣训”。不过,其中最动人心魄的几句,并不在这几道谕旨之中,而是出自一个没有任何官职的举人的帖子。

这个举人,就是在本书中露过两次脸的宝廷。

宝廷前年秋闱得意,不过,第二年也即去年的春闱,不慎失手,今年卷土重来,再战科场,现正准备今年的会试。京中住满了备考的举子,他这篇帖子,在士林之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宝廷痛斥缠足“悖天理,逆人心,乱五典”。

他在帖子中说,“天生化人,钟灵毓秀,皮肉肢体,各有形状,硬拗曲扭,面目尽非,是谓‘悖天理’也”。

女子缠足,都是打小就开始的,小女儿“苦痛哀鸣,辗转嚎啕”,“泪已尽,口难言”,屈人之志,是谓“逆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