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母皇太后回到北京的第三天,几道上谕接二连三地颁了下来,朝野震动。
首先是关于惇王的:
“谕内阁:惇亲王奕誴,恶形恶状,卑污荒唐,生人难言。朕治天下,一秉至公,议亲议贵,不及枭獍,讵付伊有司,律法煌煌,断难侥幸!”
“惟奕誴乃宣宗成皇帝所出,文宗显皇帝手足,加诸重典,必妨皇祖考之父慈,伤皇考之兄友,害损二圣在天之德。朕中夜彷徨,辗转叹息,终不忍为也!”
“朕之苦衷,跪陈两宫皇太后膝前。我皇太后慈心悯然,相顾叹惘良久,谕曰:上天好生之德,降及草木,况皇考祖之血胤乎?慈命殷殷,朕奉承惟谨,着惇亲王奕誴,革去一切衔爵,收回一切御赐物件,贬为庶人,不入玉牒,交宗人府永远圈禁,遇赦不赦。”
“此恩出逾格,非为永例,臣民当谅,神明当鉴!钦此!”
又是一篇好文章。
这道上谕是用小皇帝的口吻发布的,事实上不关小皇帝一个铜板的事儿。曹毓瑛和许庚身二人合拟;关卓凡校阅修订——自然也请恭王看过,恭王也自然没有发表任何具体意见;两宫皇太后最后审定——其实也只是圣母皇太后一人的事儿,母后皇太后虽然细细看了,但也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上谕没有指明惇王所犯何事,如果的指,一是必惊骇天下人耳目,致流言四起,人心浮动;二是这样一来,就没法子不“付伊有司”了。司法程序一旦启动,惇王最好的下场也是个赐死。
不过,上谕没有回避惇王罪行的严重性,话里话外,都在暗示:如果照章办事,是可以判处惇王极刑的。
这么做,一来是为了安抚受害方睿王一系,示宗室、八旗及天下臣民以大公无私,不使人有秉国者避重就轻、袒护宣宗一系的印象。二来,罪行足够重,接下来判惇王“无期徒刑”,才会显得不但没有冤枉惇王,其实还让他赚了便宜呢。
至于把宣宗、文宗和两宫皇太后一一搬将出来,为惇王“说情”,虽是必有的“套路”,但老桥段套出了新意思,读来颇为感人,许多人看了,都大赞“情、理、法、义兼及”,的的确确,“臣民谅之,神明鉴之”。
“不入玉牒”加“永远圈禁”,对于宗室来说,是仅次于处死的最重的惩罚,如前所言,相当于“无期徒刑”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享受这样的待遇,有清以来,奕誴当然不是第一个,不过,他的命运,比雍正朝的胤禩、胤禟,好得太多了。
同为圈禁,天壤有别。
胤禩、胤禟两个,是真正的坐牢。世宗直接授意之下,圈禁两兄弟的监所的起居条件十分恶劣。
比如,胤禟被关在保定,世宗谕示负责监管的直隶总督李绂,只能给予胤禟“下贱饮食”,其余“一切笔、墨、床、帐、书、字、冰、汤”,皆不得给予。其时酷暑,监所狭小,密不透风,胤禟铁索加身,手足锢禁,动辄昏迷,须随侍家人用冷水喷面,方能苏醒。等到几个家人也被关起来了,胤禟就更加煎熬了。
事实上,胤禟、胤禩都是被苛虐致死的——下毒?根本不需要!
奕誴呢?
名为“交宗人府永远圈禁”,但并没有将奕誴拎到宗人府里关空房子,更没有像世宗之于胤禟,发往外地,“交地方管束”。奕誴的“监所”,就是他烧酒胡同的原惇王府。只不过,原惇王府被一分为二,一大一小,大的那一半,朝廷收回,小的那一半,充作奕誴的“监所”;惇王府原先的下人,大半遣散,留下一小部分,照顾奕誴的饮食起居。
哦,对了,清华园当然是要收归朝廷的。
不能踏出烧酒胡同的监所一步,不能和监所“工作人员”之外的任何人士见面,除此以外,奕誴保持了一个亲贵的基本待遇和尊严。
关卓凡和慈禧,不是世宗那种睚眦必报的人,但宽待奕誴,并非因为他俩比世宗更加善良。
世宗必置八弟、九弟于死地而后快,是因为胤禩、胤禟拥有强大的政治影响力,不从肉体上消灭他们,就有打蛇不死、反被蛇咬的可能性。
奕誴却是笨蛋一只,在政坛上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力,跌下去了,就再也不能对关卓凡和慈禧造成任何威胁,所以,乐得做得漂亮些,既可邀“仁政”之名,也能叫宗室们的心里边儿,妥帖一些。
其次,是关于宝鋆的。